威廉·羅伯特森·尼科爾 -- 講解者聖經註釋 與 講解者聖經辭典

William Robertson Nicoll -- The Expositor's Bible and The Expositor's Dictionary
第五誡

「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」——出 20:12。

這條誡命構成了第一版與第二版法版之間的一座橋樑。孝敬父母不僅僅是一種鄰里間的美德;我們孝敬他們,並非僅僅因為他們是我們的同胞:在我們的童年時期,他們是上帝的代理人;上帝透過他們供應我們的需求,防衛我們的軟弱,並將光與智慧注入我們的無知之中;我們最早關於是非對錯的知識是由他們傳授的,且在很長一段時間內,這些知識都依賴於他們話語的權威。

顯然,若不撼動我們宗教生活的根基,甚至比撼動社會行為的根基更嚴重,父母的權威就不可能被削弱,子女的不孝與不敬也不可能滋長。

因此,這條誡命排在第六誡之前,並非因為謀殺對社會的冒犯較輕,而是因為謀殺更多是針對鄰舍,而較少直接針對上帝。

人類嬰兒的依賴期與無助期,比任何其他動物的幼崽都要長,也更徹底。人類的成長過程緩慢,且在過程中更為脆弱,因為人類要達到更高的高度。對於每一位深思熟慮的觀察者來說,其中的原因顯而易見。上帝定意讓人族在屬靈與世俗的緊密關係中結合在一起;家庭情感為心靈預備了成為國家與教會成員的基礎。在這個內圈之外,更廣闊的圈子是同心的。孩子那令人憐憫的依賴,同樣滋養了保護者的強大之愛,以及依附者的感恩之愛。從我們對人類慷慨、關懷與良善的早期認識中,產生了對偉大天父的信仰能力,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祂得名(弗 3:15)。

若父親的殘忍、自私或邪惡激情,使得孩子難以理解那「原型」(上帝),因為「類型」(父親)被破壞了,這對父親來說是禍患!或者,若父親的暴政與任性,讓人聯想到的不是自由之子的慈父,而是嚴厲的定罪之神,或是奴隸般的屈從,這也是禍患。因為我們不再處於導師和管家的管轄下,而是蒙召進入自由。

但對於那不孝敬地上父母的兒子,禍患更重,因為他這樣做,等於在自己心中殺死了順服靈之父的原則!

世上的關係沒有完美的,因此世上的順服也不可能是絕對的。在每個人的生命中,總會出現某種危機,使最無辜、最值得稱讚的情感成為網羅——當我們最信賴的建議試圖誤導我們的良心時——當一個人為了作基督的門徒,必須「恨」父母時,正如基督本人聽見惡者透過祂所揀選與摯愛之人的口說出試探,便說:「撒但,退我後邊去吧。」即便在那時,我們仍會尊重他們,並像基督為祂失敗的使徒祈禱那樣為他們祈禱;當風暴過後,他們將在基督徒後代充滿愛的心中恢復應有的地位。

因此,當馬利亞試圖打斷耶穌的教導時,耶穌說:「誰是我的母親?」但即便是迫在眉睫的死亡,也無法阻止祂憐憫她的悲傷,並將她託付給祂所愛的門徒,如同託付給兒子一般。

從這條誡命的字句中,流淌出一股慈愛的影響力,使我們其餘所有的關係都得以成聖。正如愛上帝意味著也愛我們的弟兄,孝敬父母也包含了對我們所有家庭關係的認可。

即便是不經外力輔助的自然本性,也會傾向於讓慈愛與順服的孩子日子長久;因為生命與健康與其說取決於富裕與奢華,不如說取決於規律的性情、一顆充滿愛的心、一種能順服而不煩躁的脾氣,以及一顆尊重律法的良心。所有這些都在紀律嚴明、盡責的家庭中學習,因此這些家庭是幸福與公義兒童的搖籃,進而也是下一代長壽家族的搖籃。例外情況必然存在,但規律很明確:暴力與放縱的生活,比溫和、慈愛、守法與純潔的生活消耗得更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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